国家工商总局对网上开店交易进行规范
2010年4月2日,国家工商总局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这标志着在网上交易就必须进行实名制注册登记并进行审核。
大家注意以下这短话:
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这样的举措,对整个网络是起到一个规范性的作用,我个人非常的赞成的!既然做经营活动就应该受到约束,非常骗人、不正当的交易行为会多多少少扼制一些!强烈赞成哦
该办法第二章第十条中规定,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时,应当在其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